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对计量标准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于2016年11月30日批准发布了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16),《规范》对标准考核的要求、程序、方法、后续监督以及计量标准考核中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并于2017年5月30日起实施。为了保证《规范》更好地贯彻落实,我院特举办规范宣贯培训班,望贵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概况;
2.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修订说明及修订内容;
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考核原则;
4.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5.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征、环境条件及设施;
6. 计量标准考核的程序(申请、组织与实施等);
7.计量标准考核中有关技术问题(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等;
二、培训对象
各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科)室;从事计量标准考核管理、各计量检定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计量标准管理的人员和计量标准负责人。
三、授课老师
聘请参与《规范》制修订的人员、国家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资深研究员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
2022年07月12日 - 07月15日 北 京(12日报到)
2022年08月15日 - 08月18日 上 海(15日报到)
培训费(含资料费、授课费、证书费):19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核与发证:
1.培训结束后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16合格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并在网上公示。
2.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通用管理能力水平等级》三级技能证书,另交1200元/人,申请三级技能证书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3年以上。
3.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通用管理能力水平等级》二级技能证书,另交1500元/人,申请二级技能证书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5年以上。
4.通用管理能力水平等级技能证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联合颁发,此证书可以作为晋升、加薪、求职、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219071
传 真:010-83219071
邮 箱:sdqypx@163.com
网 址:www.zrky-bj.com
中认科研(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
二零二二年四月
中认科研(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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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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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平桥支行 户名:中认科研(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 账号:0200020309021602006 |
联系人:左章磊13681435700 此回执复印有效,请尽快回传。